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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健康教育

内蒙古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预警五级网络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

时间:2023年02月28日 10:16   浏览数:次   来源:  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预警五级网络的建设管理,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根据《教育部卫生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》(教社政〔20051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教思政厅〔20111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、本专科(高职)在校学生。

第三条 心理健康教育与预警五级网络(以下简称五级网络)是指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预警工作的五个机构或人员。具体包括: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、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、学院心理辅导站、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。

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五级网络旨在健全工作机制,落实层级责任,形成全员关心、全员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氛围。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、分层次、有重点,对学生心理异常情况做到及早发现、及时预防、有效干预,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心理健康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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链接:http://www.career.imut.edu.cn/info/1078/2505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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